2014年下半年,南昌本地人陈某某、谢某某等人发觉“碰瓷”来钱又快又容易,便租好车、分好工、带好道具来到新建县境内的320国道边上,有的戴上头盔假扮路面施工工人,有的提着箱包假装在路边乘车等车,以外地牌照车辆为重点目标,伺机作案。每有车辆经过,他们便拍打其后视反光镜,其同伙便以“工人”、“乘客”被车撞伤为由向车主索要“医药费”来解决“撞伤”问题。如果被拍打车主不予理会,该团伙则驾驶租来的车辆追赶,将被拍打车辆逼停后再行敲诈,引起过往车辆的恐慌,甚至造成被追赶车辆逃跑过程中出了交通事故。2014年11月底,该团伙连日作案,终被蹲守民警当场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谢某某等人已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新建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司机朋友路遇“碰瓷”、抢劫等劫财行为,切莫惊慌失措,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向警方报案,配合调查取证。破财消灾不可取,依法维权是正途。只有每个人都拿起法律的武器,江湖骗子与江洋大盗才能消灭殆尽,我们的前进之路才能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