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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幼女自由恋爱,男青年涉嫌强奸被批捕

  2025-09-03
  小芳(化名)是一个聪明乖巧的女孩,在经开区某小学读六年级,学习成绩也不错。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在网上玩QQ飞车的时候认识了二十岁的熊某,两人互加QQ好友后便在网上热络地聊了起来,在熊某的热烈追求下,加上青春的懵懂和好奇,小芳和二十岁的熊某谈起了恋爱。

  两人很快进入热恋,在网上聊天以“老公”、“老婆”相互称呼,到了周末熊某便约小芳出来见面,逛街、溜冰、吃东西。在小芳上课的时候,熊某也会去学校附近找她玩。在交往的过程中,熊某明知小芳只有12岁,仍然和小芳开房发生了性关系。交往一个月之后的某个周日,小芳的父亲见女儿最近周末老是不在家,便打电话催促小芳回家。小芳在父亲和母亲的再三追问下说出了实情,小芳的家人当晚便带着小芳到新建县公安局报案,熊某被抓获归案并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近日,新建县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熊某。

  检察官说法

  熊某锦绣年华因不懂法,盲目恋爱最终锒铛入狱,而此事对小芳今后的生活也产生了难以消除的影响。青年男女自由恋爱本是无可厚非,男女在恋爱过程中发生性关系只要双方自愿,我国现行法律也不加禁止。关键是恋爱中男女双方是否符合法定年龄,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法律规定明知对方是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不管是否与对方谈恋爱,对方是否自愿即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强奸罪。

  因此检察官提醒各位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们,恋爱结婚天经地义,但必须等待生理和心理都成熟的时期才能进行,成年之前还是应以学业为重,否则可能会因懵懂无知造成终生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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