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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起诉工作 助弱势群体维权

  2025-09-03
  汪同学是某小学的学生,就读于小学二年级的她本来正是在学校享受美好学习生活的年龄,可是因为不慎在学校摔伤,经司法机关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发生这样的事情,作为家长肯定是心痛不已,主要的原因当然是因为自己的孩子受到了伤害承受着痛苦,而另一方面却是因为学校就汪同学的赔偿问题迟迟不肯给出答复。对于这样的情形,身为小孩的母亲万分焦虑着急却力不从心,因为自身知识的有限,对于法律知识更是知之甚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我院控申科反映情况,希望能借助检察院来为她提供一点帮助。案件被移送来民行科之后,经过审查,作为一个未成年儿童,其合法权益更应受到关注,因监护人法律知识的缺乏,为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当事人诉权,我院向新建县人民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书,并提供一定的法律帮助。汪同学与学校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经过法院审理后,双方就赔偿的金额达成了一致并调解结案。

  【点 评】

  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为保护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合法群益,自行发现或依相关人申请而支持上述主体提起民事诉讼的活动,是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的一种。当出现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等侵害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情形,或者因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缺陷等侵权行为造成不特定人人身、财产损害引起纠纷时,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都能向检察院民行部门寻求一定的法律支持。

春天的雨丝沾湿了泛黄的纸页,《红色家书》里那些穿越时空的呢喃,在江南的烟雨中愈发清晰。阅读这些浸透鲜血与热泪的文字,恍若看见夏明翰在阴森囚室里仰望星空,听见赵一曼留给幼子的最后嘱托在松涛间回响。这不是简单的书信集锦,而是中国共产党人用生命书写的灵魂图谱。


烈士王孝锡在狱中留下的诗篇《永别》中写道“我非木石人,能无手足情?死则为正义,生则为人人。”谁生来铁石心肠,谁不爱父母妻儿,但在儿女情长前,他们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家国大义,把最柔情的一面,寄托于家书,让“烈士”二字变得血肉鲜活,让信仰之力越过时间长河,荡起我们心中最纯粹的情感激流。

我们相信,中国一定有个可赞美的光明前途,方志敏在《可爱的中国》中描绘的愿景,如今已成为触手可及的现实。先烈们用热血浇筑的精神灯塔,穿透历史的迷雾依然熠熠生辉,那些关于理想、尊严、自由的铿锵誓言,也必将成为新时代共产党人永志不忘的初心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