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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检察共答“守护文化瑰宝”答卷
江西:对六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检察监督
本报讯(通讯员郑燕飞)为积极配合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主题活动,近日,江西省检察院印发《江西省检察机关配合开展“守护文化瑰宝”主题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件。
《方案》明确了主题活动监督范围,包括不可移动文物(含已定级和未定级)以及可移动文物、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红色历史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遗迹和其他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等六类。
《方案》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因地制宜打造特色亮点,结合陶瓷文化、书院文化、耕读文化、民俗文化等特色文化,立足本地域特色文物和文化资源,因地制宜开展有针对性的小专项监督活动。精准规范办案,把握履职边界,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定位,力求公益损害问题通过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得以整改。对于制发检察建议后公益损害问题解决不到位的,严格依照起诉条件及时提起诉讼。凝聚共治合力,强化检察一体履职,深化运用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深化横向协同联动,主动加强与有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在线索研判、信息共享、办案协同等方面凝聚工作合力。注重科技赋能,结合地方实际,研发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拓宽线索来源。
春天的雨丝沾湿了泛黄的纸页,《红色家书》里那些穿越时空的呢喃,在江南的烟雨中愈发清晰。阅读这些浸透鲜血与热泪的文字,恍若看见夏明翰在阴森囚室里仰望星空,听见赵一曼留给幼子的最后嘱托在松涛间回响。这不是简单的书信集锦,而是中国共产党人用生命书写的灵魂图谱。
烈士王孝锡在狱中留下的诗篇《永别》中写道“我非木石人,能无手足情?死则为正义,生则为人人。”谁生来铁石心肠,谁不爱父母妻儿,但在儿女情长前,他们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家国大义,把最柔情的一面,寄托于家书,让“烈士”二字变得血肉鲜活,让信仰之力越过时间长河,荡起我们心中最纯粹的情感激流。 “我们相信,中国一定有个可赞美的光明前途”,方志敏在《可爱的中国》中描绘的愿景,如今已成为触手可及的现实。先烈们用热血浇筑的精神灯塔,穿透历史的迷雾依然熠熠生辉,那些关于理想、尊严、自由的铿锵誓言,也必将成为新时代共产党人永志不忘的初心契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