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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四次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2025-09-03

近日,新建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评为“二〇一五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这是我院自2012年以来连续四次获此殊荣。

我院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积极推进检察业务工作,制定完善了检察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制度和奖励办法,明确了检察宣传工作任务,健全了组织领导。在工作中,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检察“主旋律”,传播法治“正能量”,大力宣传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狠抓司法改革任务落实、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服务保障“昌西明珠”建设目标的新进展和新成就,有力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促进了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的提升。

新媒体时代下,我院在发挥传统媒体主阵地作用的同时还积极开辟网络宣传阵地,构建多元化宣传体系,充分搭载新建检察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和重要案件信息,多角度地展现我院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结合检察干警进村入户,深入基层开展检察宣传,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举报宣传周、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宣讲等活动,深入县直机关、企业、乡村、学校、社区,和干部群众面对面进行宣传,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影响力,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春天的雨丝沾湿了泛黄的纸页,《红色家书》里那些穿越时空的呢喃,在江南的烟雨中愈发清晰。阅读这些浸透鲜血与热泪的文字,恍若看见夏明翰在阴森囚室里仰望星空,听见赵一曼留给幼子的最后嘱托在松涛间回响。这不是简单的书信集锦,而是中国共产党人用生命书写的灵魂图谱。


烈士王孝锡在狱中留下的诗篇《永别》中写道“我非木石人,能无手足情?死则为正义,生则为人人。”谁生来铁石心肠,谁不爱父母妻儿,但在儿女情长前,他们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家国大义,把最柔情的一面,寄托于家书,让“烈士”二字变得血肉鲜活,让信仰之力越过时间长河,荡起我们心中最纯粹的情感激流。

我们相信,中国一定有个可赞美的光明前途,方志敏在《可爱的中国》中描绘的愿景,如今已成为触手可及的现实。先烈们用热血浇筑的精神灯塔,穿透历史的迷雾依然熠熠生辉,那些关于理想、尊严、自由的铿锵誓言,也必将成为新时代共产党人永志不忘的初心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