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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共建,法润民心
新建区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党建共建的引领作用,深化队伍建设,近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处党支部与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机关第一党支部深入南昌市新建区南矶乡,联合开展鄱阳湖禁捕退捕普法宣传活动,推进“支部共建”向纵深发展。
本次活动开始,检察官在现场对“邓某某等三人非法捕捞案”进行公开听证。经过检察官释法说理,三名当事人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绝不再犯,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检察官对现场群众释明了拟不起诉的理由,同时对三名当事人进行了训诫和法治教育。

听证会上,检察官强调了鄱阳湖保护的必要性和非法捕捞行为的危害。同时,现场通报了新建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非法捕捞案件情况,并通过大量案例分享,使当地居民充分了解了非法捕捞的危害性。

活动还邀请了案件承办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南矶乡派出所民警、乡护渔队成员到场参加,现场向群众进行政策宣讲。
听证会后,为让更多的人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江西省检察院新闻处党支部和新建区人民检察院机关第一党支部共同开展了专题普法活动,活动中检察官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册、以多种方式向群众耐心讲解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相关法律规定,促使群众认识到非法捕捞行为对渔业生态资源的危害性、保护鄱阳湖的重要意义,引导大家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思维。村民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沉浸式普法”,今后会从自身做起,遵法守法,保护鄱阳湖,守护家园。



下一步,新建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打击与教育并重,督促与配合结合,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增殖放流等方式保护鄱湖水域生态环境,持之以恒当好“公益守护人”,为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贡献检察力量。
春天的雨丝沾湿了泛黄的纸页,《红色家书》里那些穿越时空的呢喃,在江南的烟雨中愈发清晰。阅读这些浸透鲜血与热泪的文字,恍若看见夏明翰在阴森囚室里仰望星空,听见赵一曼留给幼子的最后嘱托在松涛间回响。这不是简单的书信集锦,而是中国共产党人用生命书写的灵魂图谱。
烈士王孝锡在狱中留下的诗篇《永别》中写道“我非木石人,能无手足情?死则为正义,生则为人人。”谁生来铁石心肠,谁不爱父母妻儿,但在儿女情长前,他们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家国大义,把最柔情的一面,寄托于家书,让“烈士”二字变得血肉鲜活,让信仰之力越过时间长河,荡起我们心中最纯粹的情感激流。 “我们相信,中国一定有个可赞美的光明前途”,方志敏在《可爱的中国》中描绘的愿景,如今已成为触手可及的现实。先烈们用热血浇筑的精神灯塔,穿透历史的迷雾依然熠熠生辉,那些关于理想、尊严、自由的铿锵誓言,也必将成为新时代共产党人永志不忘的初心契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