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区人民检察院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新建大道481号,于1978年恢复重建。2019年内设机构改革后,全院现设有6个机构及6个副科级派驻检察室。现有政法专项编制 46个、工勤编7个,核定员额检察官19名,班子成员7名,其中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检委会专职委员2名、政治部主任1名。
近年来,新建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锚定“争标兵、创一流”目标任务,坚定不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加快全面建设富裕美丽文明幸福现代化新建贡献检察力量。该院曾连续六届被最高检授子“全国文明接待室”、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两届被省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两届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2021年以来,该院坚持党建引领,依法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2021-2025年度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全市检察机关公文写作宣传舆论竞赛团体一等奖”“平安南昌建设先进单位”等23项集体荣誉,46 人次获省、市、区个人荣誉,1人入选全国民事检察人才库,13件案件获评最高检、省院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