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控申科、侦监科与县公安局联合接访了因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前来我院申请不立案监督的来访人,成功化解了这起信访矛盾,受到来访人的好评,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一是热情接待,依法办理。今年8月4日,来访人罗某及其亲属因认为儿子被故意杀害而不服新建区公安局不立案决定,来院要求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我院控申干警热情接待来访人,仔细听取其立案监督申请,认真做好接访笔录,并当天按管辖规定及时将信访件转侦监科审查,并安抚来访人耐心等待审查结果。侦监科通过审查公安机关的不立案理由和提供证据材料,在全面审核的基础上,认为未发现他杀证据,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发生,因此作出同意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并及时向控申科反馈了审查结果。
二是部门联手应对,完善接访方案。在侦监科反馈审查结果后,控申科及时与侦监科、区公安局进行了协商沟通,确定采用联合接访的方式答复来访人,并制定了详细的接访预案,通过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和诉求,着重阐述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引导来访人理性对待案件结果。
三是耐心释法疏导,赢得群众肯定。在接访中,侦监科承办人与公安局的办案民警从相关罪名的法律规定以及该案现有证据等方面,向罗某及亲属阐述了公安机关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理由。控申科接访人员从息诉维稳角度对来访人进行了心理疏导,理性引导其合法反映诉求。经过三个半小时耐心地释法说理,打消了来访人罗某及其亲属心中的疑虑,其对我院的接访表示感谢,同时对案件处理结果表示理解。最后罗某及其亲属满意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