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养老院做义工的这段时间,让我从开始的担忧到现在对养老院工作的熟练,不仅提高了我的社会实践能力,引导了我接触和了解社会积极向上的一面,也增强了我的社会责任感。”近日,新建区检察院未检科收到了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未成年人小丘(化名)的来信,小丘在信的结尾写道。
2016年6月的一天,小丘在学校门口因为与小余发生口角冲突而纠集小王、小嘉来帮忙打架,在斗殴中,小丘用巴掌打、小余用皮带打,但是小熊却突然拔出一把匕首将小余的左腿捅伤致其重伤二级。案发后,小丘、小嘉和小熊的家属共赔偿了小余人民币四十余万元,得到了被害人谅解,社会矛盾已化解,考虑到小丘是未成年人且系在校生等情节,该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小刘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一年。
去年7月,南昌市新建区检察院“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在中华情老年公寓挂牌成立,为帮助小丘平稳度过考察期,“零障碍”回归社会,在征得小丘的意见后,小丘走进了养老院,为老人们提供公益服务,从“被帮教对象”变成“爱心志愿者”,在帮助他人的同时实现自我的社会价值。志愿服务结束后,养老院还会对小丘的表现提出考察评定意见,为该院作出最终处理决定提供参考。
“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在养老院里做志愿者,帮老人们整理整理书籍,搀扶行动不便的老人们,空闲时和老人们聊聊天儿,听听他们曾经的故事,可以培养他们尊老爱幼的优良品格,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该院检察长雷武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