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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检察院举行首例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训诫会
时间:2017-09-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进看守所之前,我以为这次打架只是一件小事儿,直到被抓进看守所,我才知道自己犯罪了。谢谢检察官没有放弃我,谢谢大伯的关心,谢谢律师阿姨的帮助,谢谢你们一直对我的付出,我会吸取这次教训,今后再也不做违法的事,好好的……”这是新建区检察院举行的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训诫会上的一幕,涉嫌聚众斗殴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熊在检徽下诚恳地做出了庄严的承诺。

  近日,在南昌市新建区检察院宣告训诫室内,未检科检察官在侦查人员、法律援助律师以及未成年人小熊大伯的到场陪同下,对犯罪嫌疑人小熊进行了不起诉决定宣告。在宣读完不起诉决定书后,检察官、法律援助律师、小熊的法定代理人从不同的角度当场对小熊进行训诫,刻分析其犯罪的原因,并谆谆引导其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远离损友和不良的行为习惯,学法懂法尊法守法,好好工作,用自己的行为回报家人和社会。 

  2016年10月的一天,刚满16周岁的小熊因哥们儿义气在学校门口参与聚众斗殴,和伙伴们一起将小刘打伤。案发后,小熊的家属主动赔偿了小刘并得到了小刘的谅解。承办检察官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到,小熊的父母是聋哑人,家境贫困,家庭教育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小熊的姐姐和大伯一直照顾着这个家,不谙世事的小熊是个重哥们义气而又法律意识淡薄的孩子。综合考虑案件情节和小熊的自身情况,该院对小熊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限为6个月,并按照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特殊程序在未成年宣告训诫室对其进行了宣告和训诫。 

  “这是我院首例不起诉宣告训诫会,训诫除了警示教育外,还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通过法定的仪式增强训诫的震撼力。”该院分管检察长胡次繁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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