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昌市新建区检察院积极转变工作思路,通过畅通监督渠道,转变监督思路、突出监督重点,不断提升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水平。2014年以来,对区法院60起执行案件实施了有效监督,发出检察建议60份,全部被采纳。
一是加强法检联系。主动与区法院沟通,争取区法院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就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范围、措施、方式、效力等进行统一。通过建立执行协调机制、列席执行会议等方式,加强检法两院的横向联系,形成了承办人、部门、院级“三位一体”的个案协调、工作对接机制,为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是转变监督思路。由单纯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尽快执行的方式,转变为针对执行行为违法和执行人员违规提出检察建议,进一步深化监督效果。如,在办理的一起法院违规扣划被执行人生活费的执行监督案件中,通过启动调查核实权并发出检察建议,法院在核实后立即作出解除违规扣划的执行裁定;针对办理一起执行监督案件中发现的法院执行拍卖程序违法情况,通过及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更换承办人等方式进行监督,法院收到检察建议之后,立即更换了承办人,并对原执行法官作出调离执行岗位的处分。
三是开展专项监督。开展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对工商、食药监、林业局等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案卷检查,建立了线索移送、沟通协调长效机制。通过专项监督活动发现并办理了10起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