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于2015年3月26日正式组建以来,始终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贯穿办案始终,多举措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设立太阳花工作室。工作室于2015年12月初正式投入使用,集帮教矫治、心理咨询于一体。主要用于对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咨询和疏导。工作室内有小圆桌、心理咨询书籍、生机盎然的植物,还有欣欣向荣的向日葵背景墙,突出阳光、温馨、生机盎然的轻松氛围。涉罪未成年人置身其中,由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检察官对其谈心谈话,同时对其家长开展“家长咨询”,帮助家长以合理的方式教育未成年子女。
二是合作开展观护帮教。在辖区内的中华情老年公寓设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将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送到基地,围绕“帮、学、矫、察、访”五个方面实行为期三个月到一年的观护教育。通过在中华情老年公寓为老人们服务、和老人们聊天。增强他们的沟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平稳度过帮教考察期。回归社会。
三是实行一人一档。根据每名涉案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做到因人施教,“一人一档”制定帮教措施。承办人在收案后,对案件案情进行精心梳理,提审时与涉罪未成年人做简单交流后,即对其做心理测评,内容涵盖思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内容,针对其中反映出的未成年人的内心状态,制定科学的帮教措施。同时通过上门、电话、微信等方式定期回访,跟踪帮教,尽最大努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促其正常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