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新建区人民检察院围绕今年“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生态日主题,联合新建区人民法院、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新建区林业局、新建生态环境局、新建区水利局、新建区农业农村局、昌邑乡人民政府等七家单位,在昌邑窑头街集市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
昌邑乡地处鄱阳湖滨,该乡被划入生态红线的湿地面积25万余亩,宣传活动旨在倡导“美丽湿地普惠共享,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理念。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湿地保护普法宣传资料、展示公益诉讼湿地保护成果、以案说法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全国生态日的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引导群众提升生态环保法治意识,树立关爱湿地、呵护湿地、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新建区人民检察院、新建区人民法院、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新建区林业局、新建生态环境局、新建区水利局、新建区农业农村局、昌邑乡人民政府等八家单位前往赣江边开展巡河活动,乘坐巡河艇对赣江昌邑段沿线进行了巡查,对河流水质、水域环境和湿地保护等进行重点查看和现场交流。
为筑牢湿地保护执法司法屏障,携手共建“好新建·美生活”,新建区人民检察院等八家单位在昌邑乡人民政府就地开展“新建区鄱阳湖湿地执法司法保护协作”座谈会,就鄱阳湖湿地保护工作如何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如何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进行讨论交流并达成共识,均表示要持续强化协作,加强信息互通,共同做好鄱阳湖湿地保护和流域水环境治理,筑牢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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