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侦查题材
电视剧《以法之名》
TIME
检察侦查“变形记”
从《人民的名义》到《以法之名》
昨日,检察侦查题材电视剧《以法之名》正式开播。该剧将镜头聚焦于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关键领域——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以“万氏集团涉黑案”复查为切入点,深挖司法腐败线索,在复杂案件交织中,生动演绎检察官们如何在法理与现实间艰难跋涉。这些真实到刺痛的细节,让“检察自净”不再是口号,也让观众能够沉浸式感受司法工作的严峻与神圣。
剧集开篇即营造出强烈的戏剧张力:前辩护人“当庭喊冤”,主办检察官神秘死亡,“万海案”的这些重重迷雾都让观众瞬间明白,这部剧不是普通的正邪博弈,而是检察系统内部“打伞破网”的自我革命决心体现。这场“自己人抓自己人”的博弈才刚刚开始……
荧幕上,检察官洪亮步入海东省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现实中,一场司法监督体系的重要升级同步发生——就在开播当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宣“最高检检察侦查厅”正式挂牌成立。这一现实与艺术的巧妙呼应,在法治长河中激起回响。相较于八年前《人民的名义》所展现的反腐风暴的磅礴气势,《以法之名》更像一股沉静而深邃的力量。它所讲述的,不再是“谁来查办各类贪腐”的宏大命题,而是直指“如何确保司法权力自身干净运行”这一更为精密的时代课题。这标志着检察职能在监察体制改革后,经历了一次深刻的角色调适与精准升级。
还记得《人民的名义》里侯亮平带队查抄"亿元墙"的名场面吗?那代表了一个时代的检察印记。而《以法之名》则引领观众进入了一个影视剧从未涉足过的领域——改革后的检察侦查工作检察侦查。
2017年改革后,检察侦查工作经历了战略性调整和重新聚焦。它如同经历了一次“业务重组”,将核心力量集中于法律明确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关键职责: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实施的特定十四类职务犯罪(如非法拘禁、刑讯逼供、徇私枉法等)进行侦查。剧中海东省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正是这一职能的生动体现——他们查办的对象并非商贾巨富,而是可能滥用职权的“体制内同行”,直面“查案即查自己人”的现实考验。《人民的名义》中的侯亮平们是反腐战场的主力军;《以法之名》中的洪亮、郑雅萍们,则化身为司法系统内部的“专业监督者”和“程序守护者”。他们的战场,就在司法权力运行的内部,目标是揪出侵蚀司法公正根基的“灯下黑”。
《以法之名》的片名直抵核心。检察官们“以法之名”行使这项侦查权,其深远意义在于:他们守护的远不止实体法条本身,更是法律程序的神圣性和司法运行的纯净度。查办其意义不仅在于惩处个体,更在于维护整个司法链条的廉洁可信,让“程序正义”从纸面要求真正落地生根。当剧中检察官们顶住压力、依法稳慎推进案件时,他们捍卫的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监督权威,是在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筑起一道坚实的制度防线。这与展现反腐决心的《人民的名义》一样,都是法治长河奔涌向前不可或缺的澎湃力量。
从《人民的名义》到《以法之名》的八年时光,恰好映照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一法治建设的关键进程。《以法之名》的价值,就在于它把这套“自己人监督自己人”的硬核机制,掰开了揉碎了给观众看。它告诉我们:正义的防线,既需要摧枯拉朽的“重锤”,也离不开明察秋毫的“显微镜”。当检察官化身专治“灯下黑”的“专科医生”,他们每一次“稳慎”的侦查,都是在为司法的公信力做一次实实在在的“健康维护”。这剧没有惊天动地的口号,但它用一个个具体的案件、一次次艰难的抉择,让观众明白了:守护法治,有时就是守护那些看似繁琐的程序,就是敢于向“自己人”亮剑的勇气——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才是《以法之名》最动人的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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