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18年5月的某天, 红老师骑着电动车,带着不足一岁的宝宝来到了银行门口,想着办完业务就几分钟的事,于是抱起孩子,顺手把手机丢进了电动车龙头的储物袋里,红老师就去办业务了。不到五分钟,红老师抱着孩子出来后,又急匆匆跨上电动车回家。等红老师回家一看,手机不见了,于是红老师一家人赶紧向西山派出所报案。
顺利破案
西山派出所接到报案后,通过调取了案发银行门口、周边各个路口的监控,发现了盗取手机的嫌疑人丁小五(25岁)。监控显示,当天在红老师抱孩子进入大厅后,丁小五经过停放电动车的地点,随手将龙头里的6S手机揣入口袋,过马路离开了。
侦查机关找到了丁小五,并且在他家的垃圾网兜里找到了被盗手机,丁小五也主动承认这是自己当天拿回来的手机。声称自己就是想玩一下却不知道怎么开机,于是就一直丢在兜兜里。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2278元。侦查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对丁小五刑事拘留后,将案件报送到新建区检察院。
审查逮捕
承办检察官在提审时,发现丁小五神志不太清楚,说话支支吾吾,答非所问,而且经常傻笑和发呆。同监室的其他嫌疑人也反映,丁小五很奇怪,只会吃面条,也不会洗澡,平时也不和他们交谈,叫他也不搭理。
基于此,承办检察官认为有必要对其进行精神疾病鉴定。为摸清丁小五的精神状况,检察官来到丁小五居住的村庄,进行实地走访。
嫌疑人不一般
通过询问当地百姓后得知,丁小五的父亲为智力障碍人士,母亲为精神疾病人士,有一个哥哥和他一样,都属于智力障碍。以前都是奶奶给他们做饭,后来奶奶年事已高,被姑姑接到市里居住,丁小五无人看管,四处捡垃圾,经常偷拿邻居的柴火、大米等物。但是周边邻居都习以为常,也帮忙接济他。通过询问被害人,红老师表示自己当初报案时不知道丁小五的家庭情况,愿意对丁小五的行为表示谅解,希望司法机关能够从轻处理。
以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
丁小五的情况确实需要有人照看,承办检察官通过和当地村委会沟通,在村干部和社区民警的帮助下找来了丁小五的姑姑和姑父,他们表示愿意对丁小五进行照顾和教育。
鉴于被害人已经出面了书面的谅解书,社会矛盾已经化解,而丁小五的姑姑、姑父表示会对其严加看管教育,保证及时到案,新建区检察院以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丁小五。
审查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经鉴定,丁小五作案时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缓,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削弱,评定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据此,新建区检察院对丁小五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宣告不起诉
承办检察官是个准妈妈,即便如此,为了做好警示教育工作,还是挺着孕肚,来到嫌疑人居住地村委会,对丁小五进行不起诉的宣告活动。
宣告当天,新建区检察院邀请了承办民警、受害人及其家属、丁小五的亲属、村委会干部等人参与,当场进行宣告。
会上,承办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详细解释了不起诉的相关规定和丁小五盗窃案具体情节,其一、丁小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达成了被害人的谅解;其二、丁小五作案时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其三、必须加强对丁小五今后的管教,小偷小摸的行为必须予以纠正。
重新做人
“我们也是有孩子的人,谁都希望孩子过得好,我们能帮一把是一把。”被害人家属的一句话,温暖了在场所有人。
丁小五的姑父告诉我们,自从丁小五被释放后,家里人就商量丁小五的去处。其八十多岁高龄的奶奶表示一定要把孙子带在身边,有口饭吃他就不会去拿别人的东西。而奶奶所在的社区了解到其祖孙二人的状况,主动为丁小五提供一份社区保洁工作,确保其温饱。丁小五已经对“自己的、别人的”有了概念,当场就说拿别人的东西是错误的,愿意改正,再也不拿。
办案感悟
新建区检察院的办案人员感觉十分欣慰。不起诉决定书,虽然只是一纸文书,但是办案人员更关注的是丁小五能否重新回归社会,是否还会继续犯案。借由此案提醒广大市民,还是要时刻注意看管好自己的财物。
该案是新建区检察院实行捕诉合一机制后,办理的第一起不起诉案件。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干警们也看到了人性的善良、包容、悔悟等难得的品质。确保案件有质量,赋予法律人性的温度,才是检察人员办案的宗旨。
本期文稿:无敌智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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