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小佳与小舟是大学同班同学,因小佳认为小舟在其奖学金评定的时候动了手脚,导致其未能评选上,双方由此产生矛盾。毕业在即,小佳与小舟各自从实习地赶回学校办理毕业手续,见面后二人因之前的矛盾再次引发争吵,进而扭打在一起。扭打过程中,小舟用茶杯、水果刀等工具将小佳打伤。经鉴定,小佳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01
案发后,小舟非常懊悔,委托律师和家人积极向小佳赔礼道歉,赔偿医药费等损失。
提讯时,小舟认罪、悔罪,并向检察官表明想要继续完成学业,参加研究生考试。
02
小佳给检察官送来了谅解书,对小舟的伤害行为表示谅解,希望检察机关能够从轻处理本案。
校方积极与检察官沟通,本着教育挽救的原则,希望能给学生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于是,有了后面的故事......
新建区人民检察院对上述在校大学生涉嫌故意伤害案件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机关案件承办人、校方代表、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家属参会。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案情,并就办理这起案件以来的切身感受与参会人员分享。
侦查机关承办人从其专业角度剖析这起案件的起因、经过,讲述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的表现。
辩护律师转达了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之心,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其谅解的事实。
犯罪嫌疑人的父亲向与会人员讲述了犯罪嫌疑人的成长历程,坦诚发生这起事件有家庭教育不当的原因。
校方代表介绍了犯罪嫌疑人在校期间的表现、学习情况,以及老师、同学们对犯罪嫌疑人的评价。
最后,参会的四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结合自身的教育经历、成长经历探讨本案的事发原因、行为恶性和社会影响。代表们一致认为,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应当给犯罪嫌疑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学校和家庭必须担负起重视犯罪嫌疑人心理健康、重塑其性格的重任,并建立监督反馈机制,让犯罪嫌疑人深刻认识错误,吸取教训、规范行为。
让正义看得见
公开听证制度是新建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务的一项新举措。在办理公诉案件过程中,对拟处理意见召开听证会,组织听证参加人对听证事项进行陈述、质疑和辩论,以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切实践行“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