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 正义网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法治中国
【检护民生】知法于心 守法于行|新建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2024-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反有组织犯罪法》


普法进社区


新建区人民检察院

为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增强人民群众反有组织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近日,新建区人民检察院在心怡广场、挂点社区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



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及宣传品、讲解典型案例、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讲解了何为有组织犯罪的以及惩治和防范措施,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及目的。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物品500余份,接受80余人的法律咨询。




下一步,新建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法治思维,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热情,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为建设平安新建、法治新建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官提醒




为有效惩治和防范有组织犯罪,请谨记:


1. 明法治

要时刻保持警惕,增强自身法律意识,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规定,提高对有组织犯罪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2.律己身

要坚决拒绝参与任何非法活动,不加入任何非法组织,不为犯罪分子提供任何帮助和支持,坚决抵制有组织犯罪的侵蚀。

3.善作为

如果发现自身或他人受到黑恶势力侵害,或是发现了涉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线索,可以准备好相关材料,第一时间向扫黑办或司法机关反映情况或寻求帮助。国家依法对协助配合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护,防止其遭受犯罪组织的打击报复。


黑恶势力是生长在正常社会的毒瘤,深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离不开每一位守法公民的支持。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扫黑除恶
【普法小课堂】知识产权日,一起“涨知识”!

版权所有: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地址:江西省新建区长堎镇新建大道481号
邮政编码:330100 电话:079183732000
技术支持:
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